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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泗阳县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 正文内容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泗阳县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工程招标
第一章招标(邀请书)
泗阳县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工程货物招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095007001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的泗阳县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0】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工程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1#-5#、7#及1#宿舍楼26台电梯的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维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1.2交货地点:
开发区北京东路北侧、洞庭湖路东侧地块。
1.3交货期或工期:
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分批次安装,以每次需安装的通知开始计时)。
1.4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分批次安装,安装时间、安装数量由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主要电梯设备进场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当次合同价款的20%,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法定机构验收合格付至当次安装数量相对应合同价款的60%,交付使用正常运行30天,承包人提供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全合格证”后1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至当次安装数量相对应合同价款的80%,交付使用满一年及审核结束后付至审核价的97%,余款在免费维保期内等额付清。(无息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北京东路标准化厂房1#-5#、7#及1#宿舍楼26台电梯的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维保等。控制价5640000.00元
1.7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3年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电梯经销商。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时,应持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但电梯制造商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电梯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系统时间为准,其余投标人视同资格审查不通过);
4.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4.4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1万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3月25日08:30至2021年03月31日17:30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5日09:0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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