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登录
相关信息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含5G新基建)项目监理综合评估法招标
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 正文内容
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含5G新基建)项目监理综合评估法招标
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含5G新基建)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含5G新基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企业)(闽发改备B0400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融资,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含5G新基建)项目,本项目位于莆田市涵江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块一、地块二、市政道路和5G智慧园区四个部分。一、地块一(西侧地块)用地面积317385.61㎡(约476.08亩),总建筑面积541695.57㎡,计容建筑面积531538.57㎡,容积率1.6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0栋生产厂房、29栋研发孵化用房、2栋总部办公楼、5栋员工宿舍、1栋垃圾站、1栋食堂等配套服务设施和2处地下停车场。此外,配套建设产业园区内道路、广场及地面硬化,围墙、景观绿化,夜景照明工程及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等。二、地块二(东侧地块)用地面积210000㎡(约315亩),总建筑面积226736㎡,计容建筑面积402864㎡,容积率1.9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栋生产厂房、2栋生产配套厂房和1栋配套设备用房。此外,配套建设产业园区内道路、广场及地面硬化,围墙、景观绿化,夜景照明工程及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等。三、市政道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海庭路(东荔路海通路)全长约1143.544m,北起东荔路,南至规划支路,呈南北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红线宽度为24.0m,设计速度为30km/h。(2)海通路(海庭路一东港路)全长约803.180m,西起海庭路,东至东港路,呈东西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红线宽度为14.0m,设计速度为20km/h。四、5G智慧园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5G智慧园区建设将变革园区在5G新时代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引领园区5G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方向,围绕“增效”“促产”“便民”开展,以新技术为支撑,充分释放新技术引擎价值,以5G、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为载体,并通过技术的高度集成,实现全域空间感知、全时数据融合、全场景智能覆盖。打造“五位一体”的科技赋能宜产园区、高效睿智精治园区、便捷创新亲民园区。(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包括基坑监测、垂直度监测、桩基试验检测、高边坡监测等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监测、检测监理服务,费用不另计)。主要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投资估算为662888.05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8892341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其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其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其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其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始前15天+施工工期(含勘察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工程保修期,监理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1825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1825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甲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或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组织的人防工程监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5日 08:30:00至2021年4月15日 09:00:0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 已经是会员: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