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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挖掘作业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红河招标

关 键 词:农业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 正文内容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挖掘作业服务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325_10469208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挖掘作业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挖掘作业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YNYG2021-0324
2.3 服务内容:为打造高标准的烟田标准,防范雨季积水对农田的损坏,需对地块进行改良平整,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该项目用于2021年5400亩流转土地内进行新建蓄水池、蓄水池清淤、沟渠清淤、机耕道路平整和地块平整等作业服务;固定单价招标,按实际发生作业服务量进行结算。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4工期:具体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5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1年服务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该项目2022-2023年的服务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2、2023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1年的中标价格并结合行业当期市场价格谈判确定;2022、2023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2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或因分立、合并形成的新公司,以新公司成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提供的年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020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9)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为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以烟草行业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
(10)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
3.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 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较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4.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
4.2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5日下午14:00时,。
5.2招标人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4:00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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