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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通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招标 正文内容

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NTJL-WZ-DDQC-2021-03-001-GKZ)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万元,招标人为国网南通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27日00时00分2021年04月02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限价:含税的综合控制单价的费率,采购金额为3000万元,本项目共分三个
包件,分别占总份额的50%、30%、20%。
2、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招标范围中设备或材料的制造、包装、运输和保修、指导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招标货物的数量为预估,实际数量以项目订单为准.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买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4、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5日。
5、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金额执行完毕日期(最长期限截止日期为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先本学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专用资路业绩条件中提出领制造、检测设备.
2、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要求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椒画结构、相同型意,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要求提供制造商对投标产品的专项代理授权书.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成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专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
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9、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灭出现运质里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可题而造成批量退货(俱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加恒武程由省的整改措施及誊后处理.
11、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2、根据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4、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5、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6、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9、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0、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1、交货期满足公告要求;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授权委托人是本企业固定在职、在册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
2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续要求设计会
(三)关于产品代理、经销
1、详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主体”栏目。
2、若接受代理商投标,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向参加技标。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制造商的授权.
3、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与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及销售此品牌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同-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实行合格制.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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