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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中试实验区强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滨海新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 正文内容

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中试实验区强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津建交保税设计[2021]0304 招标编码:CBL_20210329_290857928707174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21036002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津建交保税设计[2021]030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临审批(2016)1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建设资金为 196193 万元,资金来源为 土地置换资金及地方支持资金等:196193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226268.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规模为226268.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配套海水取水泵站,其中基地规划建筑面积为225623.8㎡,配套取水泵站规划建筑面积为645㎡。,总投资额19619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渤海十八路以东,珠江道以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中试实验区强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对项目各单体进行电气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关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2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0 至 2023年0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承诺担任过电力工程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上述内容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2)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应为设计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联合体投标时,须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提供。)(3)施工项目部人员(联合体投标时,须由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其他项目部人员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主体(牵头人)须为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非主体成员须为一家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投标的主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等,联合体协议真实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该联合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03月29日-2021年04月2日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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