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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至长春高速公路PPP项目工程保险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吉至长春高速公路PPP项目工程保险招 正文内容

吉至长春高速公路PPP项目工程保险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329_10469719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工程保险,招标人为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路线总长341.699公里,项目PPP投资总额约280.42亿元。包括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主线工程全长191.374公里,双向四车道;另设辅道1条,全长23.128公里;连接线2条,共长4.887公里。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全长92.518公里,双向四车道。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全长57.807公里,双向四车道。
2.2招标范围: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3招标内容(保险范围):
2.3.1工地范围:本项目施工所在地及临近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沿线永久工程所在地;
2.为施工所需的其他专用施工区域、预制构件基地、弃渣(土)场;
3.工程设备及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
4.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区域(包括占有或新建的施工道路等);
5.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一切运输途中以及本项目国内物资供应地到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内陆运输途中。
2.3.2保险项目:
1.物质损失
保险人负责赔偿在工程项目所在工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域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其它地方,属于被保险人或其负有责任的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辅助工程和与此有关的设备和材料等(包括场地外堆放和任何形式的内陆运输),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因本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包括因此而产生的施救费用、清除残骸费用及其他费用项目。
2.第三者责任
保险人负责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单规定负责赔偿。
2.4保险期限:
(一)建筑安装期
自2021年3月29日零时起(自发布招标之日起)顺延至2025年2月28日24时止。
建筑安装期延期处理:
建筑安装期可自动扩展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如果180天后还需继续延期,由投保人补缴附加保费。计算公式为:剩余工程量保险金额*原保险费率*180天延长期后的延长期限天数/原保险期限的总天数。
(二)保证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
3.2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即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范围必须涵盖保险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3符合资格条件的同一保险公司总公司、省级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有一个省级分公司参加投标,还须获得其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
3.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3月-2021年3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首席承保人或共保人参与承建安工程费3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工程保险业绩。
3.5投标人2019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提供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等证明材料)。
3.62020年以来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020年以来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020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点关注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斧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省级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3月-2021年3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首席承保人或共保人
参与承建安工程费3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工程保险业绩。
(5)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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