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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县城小区污水管网建性提升及补充性改造工程(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翠湖人居)建湖县县城小区污水管网建性提升及补充性改造工程(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翠湖人居)(二
建湖县县城小区污水管网建性提升及补充 正文内容
建湖县县城小区污水管网建性提升及补充性改造工程(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翠湖人居)建湖县县城小区污水管网建性提升及补充性改造工程(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翠湖人居)(二标段)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湖县县城小区污水管网建性提升及补充性改造工程(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翠湖人居)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湖县县城小区污水管网建性提升及补充性改造工程(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翠湖人居)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和翠湖人居
2.1.2建设规模:包含建湖县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和翠湖人居雨污分流改造,约369.5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69.58万元 ,一标段276.33万元、二标段93.2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04 月 22日,竣工日期: 2021 年 06 月 21 日
2.2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东方华庭、双湖壹品高层、双湖壹品别墅区;二标段:翠湖人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如项目所在地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解锁程序的,投标人需出具经建设单位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证明,该证明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 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2 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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