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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3-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南蔡家门 正文内容

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招标
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11800100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人民政府的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备〔202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居丁庄组地块,西至南徐路,北至丁庄路,南至叶黄交界,东至埠张路
1.2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20156.3㎡,总建筑面积约35650.7㎡
1.3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正负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10%,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南蔡家门口就业创业园建设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2.8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有其中之一即可。
4.4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10其他条件:
4.10.1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3企业近1年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4企业近三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31日09:00至2021年04月07日17:30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
6.投标文件的提交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3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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