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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21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4批-镇雄、巡检司2个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 正文内容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21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4批-镇雄、巡检司2个标段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403_11182406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63/16-CL-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物资采购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4批-镇雄、巡检司2个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备注
 

CHDTDZ063/16-CL-2301
 
2021年至2022年石灰石采购
 
石灰石
 
1000
 
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
 

CHDTDZ063/16-CL-2302
 
2021-2022年尿素采购
 
2021年-2022年尿素采购
 
200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自2018年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至2022年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不少于年产15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同时具备《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检测报告复印件
 7.投标人近五年(3 月1 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供应量或结算量10万吨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8.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所投材料生产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商的上述所要求相关经营证件。
【2021-2022年尿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6.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相应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尿素检测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3 月1 日至今)每年不少于900吨的尿素供货能力证明或每年向同一单位长期(半年及以上)供应尿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所投材料生产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商的上述所要求相关经营证件。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03 到2021-04-14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03 到2021-04-14 12:0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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