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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1年新华坊配套广场改造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国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 正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1年新华坊配套广场改造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1年新华坊配套广场改造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1年新华坊配套广场改造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1年新华坊配套广场改造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名称)SCSH-CDDX-BX05210323F(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现拟对公司本部所属广场约4000平方米、对面新华公园内约600平方米进行打造,包括:对整个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项目管理、监理。项项目预估金额:40万元(含税)。
1.2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3服务质量:合格。
1.4分包划分及中选人数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最高参选限价折扣为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本项目要求牵头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当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3本项目要求牵头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有效业绩:牵头人须具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来建筑咨询服务相关业绩累计金额80万元。
2.1.5参选人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监理单位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和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1.6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为项目牵头单位人员,同时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和高级职称;
2.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参选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联合体成员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得是同一单位;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参选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7日至 2021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和唱价
5.1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2日10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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