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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大亚湾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医疗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大亚湾 正文内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大亚湾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大亚湾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1-01
项目名称:大亚湾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 预算金额:977.6466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7.6466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大亚湾监管场所医疗服务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ZFCG-2021-01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大亚湾监管场所医疗服务 3年 9776466.90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简要服务要求:采购人现需选取一家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三年的监管场所医疗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 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 年6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 2020 年6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 2020 年6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提供下述资料一式二份盖供应商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应附封面,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名称、地址和提交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加盖公章。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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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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