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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河源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和平县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 正文内容

和平县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烟草河源市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县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103030
项目名称:和平县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每月按实结算,本项目按采购内容进行工时费、配件费下浮率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工时费、配件费下浮率一致,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和平县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1 和平县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1项
其他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且具有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具体指:①不存在司法机关发布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党政机关作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记录的供应商行-贿事实;②不存在各级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③不存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烟草企业供应商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信息查询渠道:①“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为审核是否存在上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当提供:
①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盖本单位公章;若分支机构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②“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不属于涉及烟草行业有关案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和责任人”的书面声明,盖本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涉及烟草行业有关案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和责任人”参与招标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04 月 06 日至2021年 04 月 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 04 月 06 日至2021年 04 月 13 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如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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