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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下游排水工程(含吉林大路排水管线和双阳排涝站)监测及检测机构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伊通 正文内容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下游排水工程(含吉林大路排水管线和双阳排涝站)监测及检测机构项目招标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下游排水工程(含吉林大路排水管线和双阳排涝站)监测及检测机构项目
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GJZ2021J-C17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下游排水工程(含吉林大路排水管线和双阳排涝站)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及检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下游排水工程(含吉林大路排水管线和双阳排涝站)监测及检测机构项目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新建排涝站一座,其中占地面积3935平方米,建筑面积636.21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2317.70米,沿线设检查井15座。
2.3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监测及检测的全过程服务。
2.4招标内容:
依照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下游排水工程(含吉林大路排水管线和双阳排涝站)建设内容,对管线顶管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后周边道路、建筑物等进行监测,对施工完成后管道结构性、功能性缺陷进行检测评估。对施工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基坑监测:随主体施工工期时间要求,监测内容包括:现场巡视、顶管施工范围的工作井顶竖向位移、工作井顶水平位移、管线周边地表沉降、管线周边建筑物沉降、桥墩沉降等,具体以施工图及结合施工过程实际要求为准。
2)见证取样材料检测:依据设计图纸及规范检测频率对本项目的工程材料进行取样检测。
3)管道检测与评估:依据设计图纸及规程通过对新建管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与评估,出具检测评估报告。
4)雷达空洞检测:由于工程采用顶管施工方法,为预防道路土体中存在的脱空、空洞及疏松等病害问题导致的道路塌陷下沉,依据规范及图纸对两段顶管施工道路施工前、施工完成、完工6个月后进行三次雷达空洞检测。
5)排桩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验桩身质量,检测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根。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Ⅲ类或Ⅳ类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并应扩大低应变动测法监测的数量。
2.5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以南。
2.6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二年。
2.7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3.4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人;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及人员分配);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3日,8:30-16: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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