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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中学体育馆项目—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广州招标

关 键 词:市政

南雄中学体育馆项目—提升工程设计、施 正文内容

南雄中学体育馆项目—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广东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407_310209652175564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南雄中学体育馆项目—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社〔2019〕51号

1.5 项目代码:2019-440282-83-01-054421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环城西路13号南雄中学体育馆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雄中学体育馆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设备设施购置等。含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二次消防、照明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4290㎡。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27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9万元,预备费60.89万元,设计费18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以及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二次消防工程、照明工程、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节能、环保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工程设计)及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图预算;

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施工部分:根据最终的设计图纸,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工程实体的施工,包括装饰装修、水电及通风空调、综合布线、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规划、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规范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的相关要求,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 不超过2个 。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2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3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提供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提供一致。

3.4投标人须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3.5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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