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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正文内容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HNZD-2021-030-1 招标编码:CBL_20210406_104717964
开标时间:2021-04-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HNZD-2021-03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内容主要为负责医院区域开展门卫、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消防、交通、有序就诊等协助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 采购预算:36万元/年;
采购预算(单价):2500元/人/月
1.6 服务期:(三年)符合医院要求满意的前提下,合同一年一签。
1.7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8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务标准,按时按量保证完成服务内容
1.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
3.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9时0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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