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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科技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0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南雄市科技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正文内容

南雄市科技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409_315871952928460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南雄市科技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项目业主: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3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资〔2020〕49号。
1.5项目代码:2020-440282-88-01-008618。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资金100%。
1.7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迎宾大道旁。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17621.21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30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泳馆、科技馆、少年宫、停车场道路广场、外接水电及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4125.46万元, 本次招标共计约19667.88万元,其中:设计费(含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费)约140.18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17847.14万元,预备费1680.56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图设计[包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以及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含供配电)、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环保、消防、抗震支吊架、幕墙、抗震、防雷、人防工程、装饰装修、绿色建筑、节能、海绵城市设计、强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等所有专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附属工程和其他工程(含停车场、绿地、广场道路、排水沟、围墙、室外活动场地、雕塑小品、休闲长凳、路灯及室外安防监控工程、标识工程、泛光照明、海绵城市工程、场地防洪排涝、主、次门、充电桩、外水、外电、室外各类管网等其它需要建设的附属工程及设施)的工程设计]等、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及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并取得绿色建筑一星级申报评价标识;
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图清单预算;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
2.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工期:共6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60日历天内、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内)。
2.3.2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的相关要求,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且必须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一星级标准。
3. 投标人资质及条件要求
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 甲级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2人。
3.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 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6省外企业及其拟派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 投标人须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3.5 禁止投标条款
3.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4.投标报名
4.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的投标保证。
5.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
6.1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2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7.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
发布时间 2021年 4 月 9 日12时 00 分至 2021年 4 月16日 24 时 00 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1年 4 月16日 24 时 00 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1年 4 月27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1年 4 月27日16 时 30 分至2021年 4 月30日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 5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1年 5 月 6 日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1年 5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7 日07 时 30 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1年 5 月 7 日09 时 00 分至2021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
9 开标时间 2021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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