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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2021年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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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2021年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 正文内容

红河县2021年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 招标人: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红河县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玮元-A2021010-HH

项目概况

红河县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入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玮元-A2021010-HH

项目名称:红河县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1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总预算:企业全额投资。

采购需求:依照“红河县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该项目入围2家企业,要求入围企业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投放规模:坚持总量控制、科学布点、逐步投放的原则,参照同等体量的城市并结合本县城区布局实际,按照县城人口4%的比例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行期间,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辆。今后视情逐步调整投放数量。

服务期限(运营期限):试运营期为3年,在经营期限内,企业统一负责红河县县城区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经营期内实行年度加季度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决定是否延续下一年经营权;如未能通过考核,当年经营期期满后解除合同。

服务地点:红河县城区。

投入时间:一期投入(2021年5月30日前);二期投入(2021年7月30日前)。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承诺在本县设置固定办公、中转、维修、充电等场地。

(2)本项目接受符合采购人资格要求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品牌注册商、品牌授权运营商的报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品牌授权运营商的,需持品牌注册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委托书需针对本项目且具有唯一性。

(3)供应商必须保证其供应商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必须是新车,车辆质量可靠,车身设计美观,不影响市容。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最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服务管理功能,不得擅自在车身发布广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运营企业使用营业的APP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取得相应上线运营资格。运营企业应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运营企业应当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使用者投诉机制,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做好电话受理和投诉处理。

(5)企业投放市场成功案例(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或者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

六、公告期限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

6.2 本公告期限为: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

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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