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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分公司智能工厂提升-虚拟制造系统推广应用技术服务招标
九江分公司智能工厂提升-虚拟制造系统 正文内容
九江分公司智能工厂提升-虚拟制造系统推广应用技术服务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包括九江石化生产虚拟制造系统操作优化模块和性能评估模块的开发和实施工作,主要有:
(1)开发包含2套常减压装置、1套连续重整、1套蜡油加氢裂化、1套渣油加氢、1套延迟焦化、1套加氢精制,合计7套装置,基于数据接口技术,实现“一键式”从九江石化各数据
库包含MES系统、LIMS系统、实时数据系统、原.油快评数据库等提取相关数据,并送至机理模型,实现待优化装置模型的生产数据更新。结合智能优化算法,采用IFIX组态技术,开
发装置优化系统,可实现自定义优化变量及边界、目标函数可选择、约束可更改、原料及产品可更新等功能,快速优化装置的多个关键操作条件;
(2)实现“一键式”从九江石化各数据库包含MES系统、LIMS系统、实时数据系统、原.油快评数据库等提取相关数据,并送至机理模型,更新机理模型输入数据。构建2套常减压装
置、1套连续重整、2套催化裂化、1套蜡油加氢裂化、1套渣油加氢、1套延迟焦化、1套加氢精制,合计9套装置性能评估界面。该界面参照DCS流程进行绘制,模拟变量中操作条件采
用与DCS相同的位号名称。性能评估界面包含:包含主要操作变量的模拟(流程图)界面、原料及催化剂性质界面、物料平衡表界面、产品性质表界面以及其他物料和装置参数模拟
界面,后台机理模型可以自动加载当前生产装置运行数据作为评估初始数据,并且该数据可修改;机理模型运行结果可通过友好界面展示及快速对比;
(3)开发7套装置的优化报表,包含优化目标、优化变量及其上下限、优化约束、装置操作条件、原料性质、催化剂信息、物料价格信息、装置能耗信息、生产需求及任务约束、优
化结果等内容。开发9套装置的性能评估报表,包含模拟前后的装置操作条件、原料性质、催化剂信息以及运行结果;
(4)实现生产计划相关表单的上传、审批功能。实现生产调度管理相关表单的上传、审批功能。实现部分优化用原始数据由优化人员人工录入改为业务部门人员按模板填报上传,
并在优化中自动使用上传模板中的数据。
1.2 总投 资: 298万元(含税)。
1.3 计划工期:180天。
开工日期:合同签署后7日内开展工作。
交工日期: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
具体以甲方批复的统筹计划为准。
1.4 项目资金来源:总部专项。
1.5 建设地点:九江石化厂区内。
2 招标项目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九江分公司智能工厂提升-虚拟制造系统推广应用技术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2套常减压装置、1套连续重整、1套蜡油加氢裂化、1套渣油加氢、1套延迟焦化、1套加氢精制,合计7套装置的操作优化系统; 2套常减
压装置、1套连续重整、2套催化裂化、1套蜡油加氢裂化、1套渣油加氢、1套延迟焦化、1套加氢精制,合计9套装置性能系统;优化和性能评估报表系统;以及表单的上传、审批功
能。具体范围以技术附件内的范围为准。
2.3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起,至中标人履行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止。
2.4 工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能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有技术开发与服务;投标人如是企业单位,须持有有效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投标人如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须具有省部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证明文件。
3.3 近3年(2018年以来)具有至少在3家国内炼油或炼化一体化(同时包括炼油和化工)装置实施(或正在实施)过程建模、装置优化项目实施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已完成的项目
同时提供验收材料复印件。
3.4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常减压、连续重整、催化裂化、加氢裂化装置机理建模、全流程建模以及炼油化工过程优化的自主知识产权所有权(国家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提供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6年以来)的业绩清单及其证明文件,并应具有相关系统建设及服务业绩和良好的运行经验。在系统建设及服务中未发现
重大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
3.7 有炼化企业或本地相关系统建设及服务业绩的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8 近五年财务状况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3.9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3.10拟在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投标人必须保证这些人员将来实施本合同时不得更换(招标人同意的除外)。
3.11业主有权对承包方用于本合同的设施、用品、用具和提供的服务进行HSSE审查并确认其是否合格。承包方未能通过HSSE审查的设施和业主代表认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本合同
内的工作,对于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HSSE事件、事故,承包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因业主方的责任外,承包方需承担派驻
员工的一切劳保伤残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在项目全过程中,未经明确允许,承包方不得将带有中国石化标识、单位名称的系统(包括DEMO、测试系统)发布到互联网。
3.12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4月20日,每日8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本公告所示地点。(非正常上班时
间提前电话预约)。
4.2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江西省九江市。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招标,报名登记表,购买人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上述有关业绩证明
材料等复印件,开 户银行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开 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上述材料的投标人不予报名。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5日-4月20日。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招标人财务部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并提供招标人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后,才能领
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报名人须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现场勘察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5.2 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人民币2万元整,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的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银行汇款,投标人在标书中提供招标人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作为投标保证
金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9:00。
7.2 递交地点:江西省九江市。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1年5月8日9:00。(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抵达开标地点)。
8.2 开标地点:江西省九江市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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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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