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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监狱排污设施清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河源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广东省河源监狱排污设施清理招标 正文内容

广东省河源监狱排污设施清理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 招标编号:ZZ0210214 
开标时间:2021-04-28 招标人:广东省河源监狱
资金来源: 其它  
监狱排污设施清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0210214
项目名称:监狱排污设施清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6211,252.42
z高限价(如有):?0?6211,252.4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监狱排污设施清理项目
2. 标的数量:一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z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 2020年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1年4月23日17:30前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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