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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内蒙古乌海石油分公司2021年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乌海招标

关 键 词:内蒙古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内蒙古乌海石油分公司 正文内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内蒙古乌海石油分公司2021年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XDD-2021-FW-01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石油分公司承运商成品油运输业务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石油分公司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石油分公司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自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证照 (应合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3类)营运资质),以上证书取得时间必须达2年以上,新取得上述证书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必须符合中国石化总部和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承运商管理相关要求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要求和具备条件,以上证书取得时间必须达2年以上,新取得上述证书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中国石化总部和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承运商管理相关要求;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含800万元);

8.企业自有运力:总公司或分公司拥有完全产权属于自有资产车辆(即车辆登记人和所有权均属企业)不得少于30辆(含30辆,挂靠车辆不计入企业自有资产);油罐车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运输车辆;油罐车辆必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同时满足乌海石油分公司指定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油气回收等业务运行要求。

9.承运商必须遵守中国石化有关油库及加油站相关管理的规定,服从中国石化内蒙古石油分公司运输管理及调度,所有油罐车辆必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满足中国石化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车辆应安装符合石化成品油运输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GPS系统或电子铅封系统,中标单位需将视频监控系统、GPS系统权限提供给甲方进行查阅;

10.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三)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和环保管理人员。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任职资格证明;

11.停车场地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二)要求,油罐车停放必须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JT/T617.7-2018)6.3停放要求和中国石化危化品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停车场权属证明(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12.车辆及人员保险;按照国家油罐车汽车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保险,并取得保险文书或财务担保证明;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16日到2021年04月22日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 2021 年04月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下午 03:00 至 0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 号);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承诺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要求和具备条件,符合中国石化总部和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承运商管理相关要求;

(4)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提供以上3个网站查询截图);

(5)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自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19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牌号型号、吨位明细表(是否双仓,应符合与加油站地罐容积匹配)不少于30辆(含30辆);并承诺油罐车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运输车辆;油罐车辆必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同时满足乌海石油分公司指定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油气回收等业务运行要求;
(8)供应商须承诺投入服务车辆安装符合石化成品油运输要求的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或电子铅封系统,提供承诺函及相关平台设备图片(格式自拟);
(9)提供驾驶员、押运员相关从业资格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任职资格证明并承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和环保管理人员;
(10)提供停车场权属证明(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11)提供车辆及人员保险
(12)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自拟,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
注:
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 纸)一套。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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