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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消防

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招标 正文内容

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招标
招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其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X2021-招-048。
2.采购内容:为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食品配送服务。其中:鲜肉类、水果、干果类、蔬菜、水产等食用品按日需供应方式进行保障,醋、酱油、老干妈等常用易保存食品,为降低采购成本供应商应按季度一次性供货,根据采购人需求分阶段保障供应,不得提供过期及腐烂、变质食品。具体配送数量按采购人下达的配送计划执行。
3.服务期限及配送地点
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2配送地点: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勐海县茶乡路12号)。
4.质量要求
4.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配送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
4.2供应商所提供的菜类食品,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不得提供有毒有害发霉腐烂人工染色等危害身体健康的蔬菜,农药残留量及其它元素含量不得超过国 家食品安全的关规定标准;禁止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 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禁止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 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
4.3供应商应保证具有与食品配送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配送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提供良好的个人卫生。
4.4供应商应保证在配送加工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配送加工检验到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4.5供应商应具备提供续保证原材料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提供续保证产品质量的加工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4.6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配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配送加工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4.7供应商应保证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8供应商应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对食品无污染。
4.9供应商应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4.10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加工配送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4.11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药残留超标、加工不熟等导致采购人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法定检测机构鉴定为供应商责任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上述情况,采购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5.配送要求:保障供应食品早餐所需食品应在每天早上06:30分之前送交指定地点,其他品种在每天早上09:00分前送交指定地点。供应商必须保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所供食品应提供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并对供应食品进行留存待查备案,留存食品采取冰冻方式,存放期不少于三天。
6.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6.1 采购预算金额:355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伍仟伍佰元整)。
6.2 资金来源:单位年度预算资金。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7.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3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
9.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不退。
9.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出具其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需授权)。
10.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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