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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
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 正文内容
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
招标人:通城县康瑞中药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全球环境基金
招标编号:XC-ZB2021-00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康瑞中药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通城县康瑞中药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范围涉及草鞋村、南山村、来苏村3个行政村。
2.1.2工程投资:
标段一: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一):1251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833.69万元,设计费:76.52万元,其他费用:119.38万元,预备费481.41万元。
标段二: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二):38040.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330.40万元,设计费:305.65万元,其他费用:478.27万元,预备费:1925.75万元。
2.2招标范围:提供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
2.2.1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2.2.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
2.2.3设备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2.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
标段一: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一)招标内容:乡村国土绿化美化工程、药姑山医药生态公园建设工程、广场及小游园建设工程、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村湾景观提升工程。
标段二:2020年度通城县大坪乡全域国土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二)招标内容:农用地综合整治工程、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3计划工期:标段一:360日历天(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
标段二:360日历天(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
2.4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
①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5)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3、其它: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如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可同时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自拟格式承诺说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项同等规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双方资料)。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方资料)。
标段二: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5)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3、其它: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如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可同时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自拟格式承诺说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项同等规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双方资料)。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方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等(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牵头方公章。)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时。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时整。
采购公告期限:
本招标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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