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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7等工程场道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批量发包招标
31107等工程场道工程第三方检测及 正文内容
31107等工程场道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批量发包招标
招标编号:GDZDA2021GKZB0418
招标人:某.部.队
31107等工程场道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批量发包项目
招标
1. 招标条件
受某.部.队(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31107等工程场道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监测批量发包项目组织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31107等工程场道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监测批量发包项目
2.2标段划分:本试验检测及监测工程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31107工程场道工程及场道工程地下隧道、31117工程场道工程质量检测工
作;二标段:31136工程场道质量检测;三标段:31133工程场道质量检测;四标段:31107工程、31136工程、31133工程监测工作。
2.3建设地点:31107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湛江市、31117工程位于广东惠州市;31136工程位于云南昭通;31133工程位于云南蒙自。
2.4工程概况:
31107工程:场道工程直接费138491万元(含地下隧道33000万元)
31117工程:场道工程直接费9529万元
31136工程:场道工程直接费62287万元
31133工程:场道工程直接费77973万元
2.5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2.6招标范围:
一、二、三标段:根据空后建〔2018〕180号文规定:场道工程质量检测体系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和质监机构监督抽检构
成。本次招标拟对平行检验项目进行发包,按照国家、军.队及行业相关规定、技术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对场道工程的质量检测、监测
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砂及各种混合料的平行检验,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的20%
。
(2)土工布、胀缝板、灌缝料等其他材料的平行检验,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的10%。
(3)对预制板、钢筋网围界等用于永久工程构配件的平行检验,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的10%。
(4)工程验收时,对已完工实体(工序)质量项目的平行检验,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的30%。
(5)其他项目:由招标人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另行委托。
其中一标段包含机场下穿隧道试验检测工作,二标段包含试验段的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段地基处理分为试验小区试验和试验段施工两个阶
段,先根据原地面处理和填筑体处理方案,在试验段区域内划分各试验小区进行地基处理试验,取得相应参数后,推广至全试验段范围进
行试验段施工。
四标段:包括完成满足31107 工程、31136工程、31133工程相关规范要求及项目技术要求的相关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边坡稳定性、
沉降监测、变形监测及其他项目相关监测等),并提交合格的监测成果及后续的监测服务工作。
2.7试验检测及工程监测服务期:按国家、部.队、省、市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其中施工阶段检测、监测服务期自项目开工之
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8试验检测及工程监测质量标准:根据国家、军.队及行业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严格按《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
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
113号)和部.队空后建〔2018〕18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监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
实、清楚。同时要做到进度及时,与工程相应施工同步,并通过指挥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集料碱活性试验
检测能力),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必须提供证书相应附表;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任本工程试验检测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并具有相关部门
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资格证(公路或材料专业),熟悉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且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0
年8月至2021年3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
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四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
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拟任本工程监测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工程的监测工作,且须提供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招标人不接受与其存在控股、管理等关系的单位参与投标。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招标活动。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04 月 21 日至2021年 04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盖单位章):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装订成册、签章齐全,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05月11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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