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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施工项目供应商库入围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施工项目供应商库入围 正文内容

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施工项目供应商库入围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XMGL-CT-001
项目名称:资产公司2021年度施工项目供应商库入围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RTXMGL-CT-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产公司2021年度施工项目供应商库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资产公司2021年度施工项目供应商库入围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产公司2021年度施工项目供应商库入围。
2.2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一标段:针对房屋维护、围挡维护、物资搬运等。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三家2021年度零肖程维修施工库(5万元以内)。由我公司在供应商库按中标顺序选择维修单位,施工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最终结算依据造价公司出具的结算报告金额为准。
二标段:针对房屋进行拆除、维护、改造、结构加固;围挡新建、维护;场地平整;物资搬运等各类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三家2021年度工程施工库(50万元以内)。在项目实施时组织2021年度工程施工库供应商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最终结算依据造价公司出具的结算报告金额为准。
2.4招标范围:一标段资产公司房屋维护、围挡维护、物资搬运等
二标段:资产公司房屋进行拆除、维护、改造、结构加固;围挡新建、维护;场地平整;物资搬运等各类项目进行施工。
2.5项目时限:入围通知书发放起一年。
2.6 成果和目标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投资估算: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从事建筑施工3年以上无重大质量和事故发生。
3.5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一项。
3.6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二级建造师职业资质,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需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进行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每日8:3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建造师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
(3)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
(4)从事建筑施工3年以上无重大质量和事故发生承诺书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斧章;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不退。
4.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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