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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塔哈拉川上游1-4号钢坝淤泥清理项目施工标段招标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塔哈拉川上游1-4号 正文内容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塔哈拉川上游1-4号钢坝淤泥清理项目施工标段招标
招标人名称:准格尔旗泰禹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ZMHY2021-009
招标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塔哈拉川上游1-4号钢坝淤泥清理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标段(包)内容标段合同估算价(元)建设地点工期(交货期)
1
ZMHY2021-009-01
施工标段
挖淤泥、流砂(详见工程量清单)
681986.00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3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招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须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招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年(2018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见招标文件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招标人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招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招标;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2)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及招标文件里要求的所有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确认,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报名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确认时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业绩合同(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6)如法人到场报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人到场则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确认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9日17:00
售价(元)5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现场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要求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现场评标(纸质评标)。
5、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以采用电汇形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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