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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重点工程10kV及低压电力电缆框架招标
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1 正文内容
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重点工程10kV及低压电力电缆框架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ZH20210405 招标编码:CBL_20210422_104760210
开标时间:2021-05-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ZH20201212
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重点工程10kV及低压电力电缆框架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重点工程10kV及低压电力电缆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ZH20210405
受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1年重点工程10kV及低压电力电缆框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分标(包)编号、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详见附件。
序号 分标编号 包号 分标名称 入围供应商数量 配额比例 报价方式 备注
1 ZH20210405 包1 10kV及低压电力电缆 3 50%:30%:20% 折扣报价 全系列按物资云价格进行折扣报价,报价不高于98%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注: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1.1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明的“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用。本次采购不承诺各最终成交人的实际供货数量,执行数量不设下限和上限,各成交人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2各投标厂家所投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如中标后经检测发现产品不合格则立即解除合同停止供货,供方承担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供货、已安装产品拆装费、更换费等责任,并以不良供应商行为上报至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部,需方将不定期对各供应商所供产品送至江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或其他专业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1.3供应商存在以次充好或产品质量不满足技术要求等,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供应商被项目单位投诉质量或服务存在问题,经查实属于供应商原因,则供应商当月履约评价为C档,发生第一次将扣减合同计划供货数量的20%作为处罚,第二次扣减50%,三次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被扣减额度由其余中标供应商按比例分摊。
1.4货物估值及标的物价格清单、质保期限
(1)货物范围
本次采购货物范围的项目物资需求,实际总金额按具体项目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订单)据实累计核算。
(2)报价要求
各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的要求和需求数量进行报价(包括运输费、卸车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质保期限:自需方订单设备正式投运之日起,不短于正常运行两年。(供方承诺的质保期,若长于上述时间,则按承诺时间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相关投标产品如有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各省分公司通报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
2.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具有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型式试验报告,3C证书等,符合国网公司对物资采购标准的各项通用规定。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供应商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正式通报批评或投诉。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供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2)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 为本(批)次招标采购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
D.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E.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特别说明除外);
F. 被责令停业的;
G.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4)所有品类的投标人因严格按照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交有竞争力的产品报价,需仔细研读技术规范书中图纸的各项参数要求,在投标过程中,对于明显不符合产品技术规范要求的投标方,采购方可直接对其投标予以否认,投标方把握产品质量及规范性的材质要求,不得以次充好。
(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2招标文件下载及澄清补疑发布的媒介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采购人邮箱,采购人收到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至《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2.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3.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3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南昌市
2.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2.4投标保证金
本批次无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2.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3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南昌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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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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