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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选择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应急

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选 正文内容

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选择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422_104759441
开标时间:2021-04-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投 资金额:95.7万元
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选择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
1、招标条件
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 资复【20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28号,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2.2工程规模:拟在市四院院内西南侧建设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发热门诊、传染病门诊及配套科室,1个洗消站、40床血液净化中心、30间负压病房、200床呼吸道传染病房以及传染病监测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卫生救治培训中心等,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市四院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集中建设实施单位须履行以下建设管理工作内容:a、组建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制定管理方案;b、负责组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以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名义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后的各项建设手续,鼓励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技术,在工程采购中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比例;c、根据项目概算、建设工期、年度投 资和自筹资金计划,及前年度项目各类资金结转等情况,会同使用单位编制财政性资金年度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d、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单位的招标及材料设备的采购或选用,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e、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对投 资、工期、质量、安全、廉洁、档案等方面实施管理;f、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审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g、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并配合项目使用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h、及时向集中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使用单位报送工程项目情况;i、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其他职责。
2.4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36个月(与施工期同步)。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玖拾伍万柒仟元整(¥957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为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控股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内控制度健全、专业化管理人员齐备,且不以盈利为目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管理或代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
3.5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即可)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斧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或事业单位证明(加斧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09时30分
6.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开标会,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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