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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770m以上基建井巷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呼和浩特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770m以上基建井巷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根河市比利讶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770m以上基建井巷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70米、820米、770米以上基建井巷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根河市比利讶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770m以上基建井巷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根河市比利讶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770米以上基建井巷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2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5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5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根河市比利讶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内经信投规字[2013]459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项目的建设法人,对该项目的井巷工程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根河市比利讶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770m以上基建井巷工程;
1.2建设内容:870m、820m、770m以上基建井巷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建设地点:根河市得耳布尔镇耳布尔林场施业区域;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筹集;
1.5招标控制价:32317892.17元;
1.6计划工期:合同中约定;
1.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定.
2.招标范围:870m、820m、770m以上基建井巷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在全国工程项目中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近
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
3.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包含二级),且承担过不少于2项以上矿山的类似工程业绩;
3.6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矿业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
3.7投标人须具有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注: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人事部门核发的矿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且所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项目、技术、安全主要负责人应至少具有10年工程施工或技术管理经验,需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且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即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需更换的,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2)投标人需自备掘进平巷、斜井等井巷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不得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2013]101号)文件发布的金属及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3)招标人可有偿为中标人提供天井钻机、潜孔钻机,具体事宜另行订立合同约定。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报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1.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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