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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管理委员会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厨房设

新区管理委员会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 正文内容

新区管理委员会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GGZ202104-2招标人:韶关市辉越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项目概况
新区管理委员会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GZ202104-2;
项目名称:新区管理委员会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9474.00元;
z高限价(如有):6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区管理委员会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限技术需求z高限价(元)
新区管理委员会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安装及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6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安装及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售价(元):300.00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09:30;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09:30;
5、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内部编号:SGGZ202104-2;(项目内部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2)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附件1资格审查表。其中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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