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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市场提升改 正文内容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YNAF-ZB-20210043招标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其它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
1.招标条件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YNAF-ZB-20210043)”已获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对现有边民互市场地内对水塘进行填充、地面硬化、新建一座消防水池、大厅修缮、十间缅籍商铺建设等内容。
2.3招标范围: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市场提升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设计服务、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所有内容。
2.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50万元。
2.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已落实。
2.6工程地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货场片区。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内全部施工完成并提交竣工验收。
2.8质量要求:设计及施工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与规范及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4月至今)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4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签订合同的总投资在25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注: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2)施工业绩: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签订合同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总投资在25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注: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3.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7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8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且联合体组成单位z多不得超过2个。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沧市。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09:30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7.1招标方式:招标。
7.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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