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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鹤城广场”改扩建工程一期招标
通榆县“鹤城广场”改扩建工程一期招标 正文内容
通榆县“鹤城广场”改扩建工程一期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423_347340141815091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YHZB2021-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鹤城广场”改扩建工程一期已由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字[202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榆普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补贴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榆县“鹤城广场”改扩建工程一期
2.2招标范围:鹤城广场北广场区规划面积48697m2,北广场规划区域内工程项目包括场地整理(场平、土地整理)、硬化铺装、土建小品、绿化种植、绿化灌溉、音乐旱喷泉、配电照明、音响监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通榆县城区内向海大街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北部两侧。
2.4计划工期: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05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2916783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2017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清晰可辨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证注(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电子证书打印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版证书效力等同。);
(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8)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3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4.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通榆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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