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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国门入境通道查验大棚及喷淋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国门入境通 正文内容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国门入境通道查验大棚及喷淋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国门入境通道查验大棚及喷淋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编号:YNAF-ZB-20210046)”已获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磋商申请人(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国门入境通道查验大棚及喷淋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对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国门修建四车道查验大棚1个,大棚高10米,路面宽度24.6米,长22.6米,屋顶投影面积共460平方米,主体为钢结构;大棚照明设施配套;大棚内搭建查验台1个、6㎡值班工作间2间;采购安装车辆消毒通道一套,消毒通道喷淋部分搬迁安装一套。
2.3 采购范围: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国门入境通道查验大棚及喷淋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设计服务、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所有内容。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5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已落实。
2.6 工程地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老国门入境通道。
2.7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内全部施工完成并提交竣工验收。
2.8质量要求:设计及施工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与规范及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磋商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签订合同的总投-资在15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2)施工业绩: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签订合同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总投-资在15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磋商申请人单位。
3.4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磋商申请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系列)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磋商申请人信誉:磋商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4月至今)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磋商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磋商申请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6磋商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4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7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8 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磋商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且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2)磋商申请人的磋商申请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斧章)、项目经理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200元/份,不退。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09: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视为撤回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6.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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