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福建省城投科技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承销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福州招标

关 键 词:福建

福建省城投科技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正文内容

福建省城投科技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承销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21]027-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省城投科技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500万元,招标人为福建省城投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股份类别: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2)股权发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上市挂牌之日及按照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结束止。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起 36个月未发行的,主要责任属于中标人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中标人。(3)股权发行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依法按期保质保量发行,募集到所需资金。(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省城投科技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省城投科技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总公司)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内注册登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在闽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加投标), 同一法人单位只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总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券期*业务许可证》或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3)投标人(总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公布 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BBB或以上评级;(4)投标人(总公司)在 2020年度至投标截止前,作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并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或中小板、或创业板、或科创板成功推荐上市的成功案例至少一项;(5)投标人(总公司)在 2020年度至投标截止前,作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未存在因股权类保荐承销业务或对项目持续督导等不良记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及以上各区域证券监管局,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承接发行工作的处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04月 23日 09时 00分到 2021年 04月 28日 17时 30分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200 元,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05月 13日 09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 05月 13日 09时 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股权发行计划
2.1. 项目概况(1)股份类别: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2)股权发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上市挂牌之日及按照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结束止。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起 36个月未发行的,主要责任属于中标人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中标人。(3)股权发行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依法按期保质保量发行,募集到所需资金。(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2.2. 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招标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的辅导,保荐及承销机构,协助本公司通过证监会核准或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并于 A股市场上市,余额包销,持续督导、监管沟通、信息披露等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要求、合同约定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总公司)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内注册登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在闽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加投标), 同一法人单位只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总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券期*业务许可证》或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3)投标人(总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公布 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BBB或以上评级;(4)投标人(总公司)在 2020年度至投标截止前,作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并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或中小板、或创业板、或科创板成功推荐上市的成功案例至少一项;(5)投标人(总公司)在 2020年度至投标截止前,作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未存在因股权类保荐承销业务或对项目持续督导等不良记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及以上各区域证券监管局,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承接发行工作的处罚。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