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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来学校新建学生公寓及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红河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庆来学校新建学生公寓及改扩建项目工程 正文内容

庆来学校新建学生公寓及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招标
招标编号:HCZB02202104030
开标时间:2021-05-19招标人:庆来学校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来学校新建学生公寓及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招标人为庆来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用地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上清路庆来学校。庆来学校新建学生公寓一幢六层,建筑高度18

米;改扩建项目主要有教师餐厅、学生餐厅、行政图书楼;项目规划用地约25.50亩(面积17000.09平方米),用

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2招标范围:完成庆来学校新建学生公寓楼及改扩建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任务;包括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地下

管线探测、建筑场地土壤氡放射性测试等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内容,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该

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

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

察报告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3勘察服务期限:本项目勘察工期根据招标人项目建设进度通知,进场后60日历内天完成详细勘察及土壤氡放射

性测试任务,并提交全套工程勘察、土壤氡放射性测试成果文件(含电子文档);接招标人施工勘察通知后90日

历天内完成施工勘察任务,并提交全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含电子文档)。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保证勘察质量,确保量测、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正确性

、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本项目的地勘成果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3.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

工程勘察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

应的勘察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信誉:
3.5.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书面承

诺。
3.5.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4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三个网站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核验)。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

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

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也可以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投标经办

人联系方式发送审核通过且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公司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9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昆明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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