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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高速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 正文内容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项目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报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SCP)(以下简称“超短融”),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项目

2.2项目概况:

2.2.1发行主体: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2.2发行额度:不超过40亿元。

2.2.3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2.2.4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存量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z终以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为准)。

2.3竞谈范围: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进行超短融中介机构(主承销商)的选聘工作,本项目确定的单位获得采购人本次交易商协会发行超短融的服务工作资格,牵头组织采购人超短融申报发行工作;除律师事务所外超短融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由主承销商承担相关费用。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2.5承销团成员推荐:选取不超过8家单位组成承销团,选取名额=通过响应性评审单位家数×80%(取整,不四舍五入)。且拟定排名***名的竞谈申请人负责协助发行人编制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申报材料。

2.6承销份额确定:采购人根据各中选候选人投资者落实情况,详细评审评分排名及余额包销额度,按照注册通知书规模,参考历史业绩和市场情况等综合考虑后划分。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分期发行,鉴于发行期次、每期发行金额及z终发行额度存在不确定性,各主承销商入围后实际承销金额具有不确定性,竞谈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上述风险,采购人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谈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3.2竞谈申请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3.3竞谈申请人具有发行超短期融资券(SCP)的承销能力及相关经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竞谈申请人作为主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一只超短期融资券(SCP),需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文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万得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

3.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短融(CP)、超短融(SCP)、私募债(PPN)等承销业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交易商协会)给予市场禁入或限制经营的情形;

3.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每个竞谈申请人仅能委派一家分行或分支机构参与,否则不予接受;

3.6谈判申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书面承诺:本期债券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竞谈申请人若已取得有权部门同意的余额包销授信文件(应明确为余额包销方式和余额包销金额),可不用提供余额包销的书面承诺。谈判申请人既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如上书面承诺也未取得的权部门同意的余额包销授信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谈资格。

3.7信誉要求:(1)谈判申请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竞谈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谈判申请人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3.8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9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现场确认形式或邮件形式(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事宜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下:(1)营业执照;(2)经办人身份证。

4.2报名确认后,以邮件形式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至谈判申请人邮箱,不提供邮寄服务。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3时30分,递交方式:谈判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形式将《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须保证密封完好)邮寄,采购人收到文件并确认密封完好后向谈判申请人邮箱发送回执。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请各谈判申请人在邮寄时充分考虑时间周期及路程长短等问题。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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