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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骆越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中心设计招标
宁明县骆越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中心设计 正文内容
宁明县骆越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中心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SXHR2021-FW-G3-0003招标人:广西宁明骆越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18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骆越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20】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宁明骆越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改造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SXHR2021-FW-G3-0003
建设地点:宁明县城中镇新龙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72373.51平方米,拟将原氮肥厂改建成高端民宿和研学中心,总建筑面积11395平方米,其中民宿建筑7827平方米、办公建筑2418平方米、研学建筑542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397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等设施。
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报建;待方案审查通过后,30日内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具有一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功能、规模等相近,以设计合同为准)。
3.3财务要求:有要求: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z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无要求。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以及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2021年1月-2021年3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代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7日15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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