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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省行办公楼增加一路市电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机构名录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省行办公楼增加一路 正文内容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省行办公楼增加一路市电招标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资金来源:其它

项目编号:KR-GC-2021-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行办公楼增加一路市电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行办公楼增加一路市电采购项目。
2.2建设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99号中银大厦。
2.3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2.4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2.5招标范围:为省行增加一路市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符合地方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工程[高低压输电线路施工或10千伏(含)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线路设施施工或电力引入施工或相关电力工程]施工经验及相关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管理部门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按招标人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为同一人的公司,以及母公司、子公司或存在股份关联的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2018年-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3.12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不得更换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代替营业执照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可提供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等同原件);(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纸质证书原件(对于启用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可靠的电子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上有二维码的,要是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的,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或是社保网站上打印出来的社保缴费证明,能体现出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详细信息;(5)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6)一般纳税人证明(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含法人)正反面复印件;(8)被授权人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9)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外埠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系统公示页。(10)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1)—(10)项资料内容,且提供的资料应是符合投标人资格相关规定要求的;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网页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9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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