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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采购消防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VIP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交通

中国民用航空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采购消 正文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采购消防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GZSKST21-B037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
资金来源:其它
受中国民用航空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以下简称“比选人”)委托,就中国民用航空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采购消防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邀请国内合格服务商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21-B037
二、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采购消防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比选内容:中国民用航空汕头空中交通管理站采购消防服务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发包期共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开始实施之日算起。
4、项目预算:本项目z高限价人/民币叁拾壹万元(¥3100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z高限价的比选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响应服务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响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
1.1响应服务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2.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
3.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说明:获取比选文件时,响应服务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服务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6)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一份
(7)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服务商参与比选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服务商,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服务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响应服务商在登记时须向比选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响应服务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比选代理机构将对响应服务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登记。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服务商应当在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8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5月12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3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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