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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4-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西双版纳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 正文内容

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WH-532800-2021-0016-0101
开标时间:2021-05-21
招标人: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WH-532800-2021-0016-0101
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0.00万元
z高限价:22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遴选确定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要求提供为期1年的主食、粮油、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部分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配送品种、数量按采购人通知的配送计划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配送地点:景洪市普文镇。
配送价格:付款实行按月对公结算。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个月供货后,于次月5日前凭发.票、双方盖章确认的送货清单等相关凭证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招标人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上个月货款。配送价格:含税价,并包括配送产生的所有服务费用。
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保证所供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斤短两、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供应商当月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采购人将直接扣除。
(3)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采购人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采购人有权利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3小时内更换完毕。
(4)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出单位需主动配合相关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为生产产家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及逐年的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4.2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3提供投标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1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两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
3.5.2提供2021年以来的任意两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纳税情况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携下列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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