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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2021年汉兴株洲油氢电项目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
五凌电力2021年汉兴株洲油氢电项目 正文内容
五凌电力2021年汉兴株洲油氢电项目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湖南 2021-04-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五凌电力汉兴株洲油氢电综合智慧能源站项目PC总承包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发包方)简介
五凌电力本部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是湖南省较大的清洁能源开发经营企业。多年以来,五凌电力始终遵循国家政策导向和经济社 会发展需求,按照中央新发展理念要求,坚持清洁发展不动摇,积极推进“深度开发水电、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发展综合智慧能源和电站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战略,提出并致力于“打造三个标杆(集团公司运营管控型标杆、国内水电管理行业标杆、集团公司新能源区域运营管控标杆),建设一 流清洁能源智慧企业”战略目标,立足湘黔,面向全国,走向国际,稳步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截至2020年10月,公司在运在建总装机1058万千瓦,其中水电535万千瓦,火电120万千瓦,新能源403万千瓦。员工总数2500余人,公司下属14个直管电厂,62个全资或控股子公司,5个分公司、事业部,1个代管公司(黔东公司),产业分布在湘、黔、新、宁、甘等全国14个省(市)。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金月路和金龙路上,临近氢气用户五矿集团株洲硬质合金厂(601)新马厂区,总占地21600㎡(围墙内),建设用地由园区完成场地平整。本期项目主要建设集制氢、加氢、加油、充电(含储能装置)、车棚光伏、垂直轴风电、智慧路灯、VI展示系统等一体化的油氢电综合智慧能源站,同时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站房、场站区(含罩棚、加氢加油岛)等公用工程设施。制氢采用200 Nm3/h撬装天然气制氢设备,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五矿集团株洲硬质合金厂等企业供氢。项目建有站内储氢及加氢设备,日加氢能力为500kg(12h计),可为株洲市即将上线的10台氢能示范公交车提供氢气,富余氢气通过灌装方式零售。项目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加氢站为三级加氢站,合建后为二级加油加氢站,项目加氢站、加油站及充电桩同步提供加油、充电等综合能源服务。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1年6月15日开工,2021年11月30日实现竣工,2021年12月30日实现达标投产(如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延期开工,相应完工工期同步顺延)。
2.4招标范围
项目工作范围包括开工手续办理、设备采购(制氢设备除外)、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保函天然气制氢站、加氢站、加油站、发电、充电、储能工程等项目,主要包括(不限于)如下内容:
2.4.1 项目内容
(1)制氢站:装配一套200Nm3/h撬装天然气制氢装置,通过对原料天然气烃类天然气转化造气、PSA氢气提纯后,产出质量合格的氢气通过管道输送给站内加氢站和周边硬质合金工厂用户。其中,制氢设备(含天然气制氢及提纯装置)由发包人提供,在项目工地交货。制氢设备的卸车费、安装费、检验试验费等由承包人承担。
(2)加油加氢站
1)加氢站
提供35MPa高压气氢加注服务,设储氢装置2套(20MPa水容积14m3,45MPa水容积9m3),氢气压缩机2台(20MPa排气量:250Nm3/h;45MPa排气量:550kg/12h),卸氢柱1台,双加氢机1台(加注压力35Mpa,预留70MPa位置),冷水和冷却机组各1台;属于三级加氢站。新建一层站房1座,设营业室、办公室、配电机柜间、维修备件间、卫生间、盥洗室等功能间。
2)加油站:提供柴油、92#、95#汽油加注服务,设置2台20m3地下双层柴油储罐,1台20m3地下双层汽油(92#)储罐,1台20 m3地下双层汽油(95#)储罐油罐,同时新建2台4双油品汽油加油机,2台4四油品汽柴油加油机,并配套建有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以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装置管线预留。
(3)充电桩工程:本项目设置4个直流120kW充电桩(单桩双充),并配置50KW/100K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系统、PCS、空调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电池能量管理系统(BMS)等,集成安装在一个预制舱内,预制舱舱内分隔设置电池室与电气室。
(4)清洁能源工程:
1)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方阵、逆变器、交流配电柜等组成;逆变器、交流配电柜均安装在站房配电间内。
在站房屋顶上安装双面双玻(下同)光伏组件48块,综合办公楼安装光伏组件62块,充电桩罩棚上安装光伏组件42块,组件型号均为415W;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约为63.08kW。
2)风力发电
本工程设置2台垂直轴风力发电机,每台功率2kW,用于支撑厂区道路照明等用电需求。
3)智慧路灯:6座。
4)综合用能:采用制氢设备所提供的中变气通过板式换热器进行换热的形式获得热源,给综合办公楼、营业大厅供暖。
(5)自动控制与监控系统:中控室设在综合办公楼一楼,采用PLC控制系统,现场控制点压力、温度、流量等数据采集与传输至控制室集中显示,实现各控制系统的控制及相关联锁保护功能,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PLC控制柜及操作系统、操作员站、控制逻辑、实现中控室监控、数据远程传输、工业电视系统、UPS供电、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等,具体要求见初步设计文件。
(6)综合办公楼:包括综合实验室、分析检测中心、产业展示中心以及会议中心,共设置四层,总计1757m2。综合办公楼建筑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空调系统、VI展示系统等,其中装修方案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7)公用工程设施包括:站房(营业厅)、低压储氢罐、充装间存放间、氢气瓶组区、高压氢气储罐区、油罐区、氢压机区(罩棚)、拖车固定车位、集中放散管、顺序控制盘、加油加氢罩棚、配电室、箱变、空压站、供水站房(循环水站/脱盐水站)、冷水机冷冻机区、充电桩区、污水提升池、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洗车机等工程设施的设备材料供货、土建施工(含装修)和安装。
(8)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过程进度款及结算款依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如因安评、环评、调规等政策原因导致某项工程不能开工建设,该项工程相关费用从合同中扣除。
2.4.2 工作内容
(一)前期手续办理
完成开工报建手续,包括:施工许可 证、水保及批复、消防报建、防雷报建、人防报建等,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设备采购
制氢设备(含天然气制氢及提纯装置)由发包人提供,在项目工地交货。制氢设备的卸车费、安装费、检验试验费等由承包人承担。
其余所需全部设备(公用系统设备部分、加油加氢部分等)及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其他相关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直至投运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工程施工
本项目所有建筑、装修、安装施工、单机试车、调试、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四)验收试运行,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试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试桩、桩基检测、压力管道焊缝检测、压力容器检测等;
2.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报验、报检及注册,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
3. 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启动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4. 专项验收:水保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安全设施验收验收、职业健康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等。
5. 行业监督:质量监督、电网验收等。
6. 其他建设和运营合法性手续办理,如水、电、燃气报装、安全生产许可 证、工业品生产许可 证办理等。
7. 同时也包括设备到货检验;配合性能试验、质量监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
8. 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五)其他说明
以上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供货、仓储管理、土建及安装施工、工程保险、本工程内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机试车及投料试车、连续正常运行72小时并进行性能考核(试运行指标满足第五章1.3节性能保证指标)、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消缺、全系统运行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其中:
完成招标范围内及达标投产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保险及风险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必须以项目公司名义支付的费用、税金以暂列金额的方式计入投标总价,由发包人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相关税金收费标准据实进行支付,暂列金额在合同竣工结算时从合同总价中全额扣除。
2.5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 质条件
3.2.1 投标人(非联合体)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业管道GC1级安装资 质。
3.2.2 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五家,联合体应符合如下资 质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 质、工业管道GC1级安装资 质。
(2)联合体其他成员资 质要求:除专门承担供货的成员外,其他成员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业管道GC1级安装资 质。
3.2.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通过ISO9001标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非联合体)应具有以下业绩:1个及以上加氢站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制氢项目施工业绩、3个及以上加油站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加氢站设备供货业绩。
3.3.2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至少1个成员具有)以下业绩:1个及以上加氢站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制氢项目施工业绩、3个及以上加油站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加氢站设备供货业绩。
3.3.3 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3日。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发包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2 发包人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下午15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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