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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堆填应急处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原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堆填应 正文内容

原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堆填应急处置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06_276882218086809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原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堆填应急处置项目(TXS20210430310)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 14650.00万元(壹亿肆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4.最高限价: 14650.00万元(壹亿肆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5.采购需求:
5.1.本地块中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污染土壤处置、基坑渗水处置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施工,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污染土壤处置、清挖、转运,基坑渗水处置,二次污染防治,土方回填,基坑井点降水抽提并处置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的相关环境调查报告和综合整治技术方案)
5.2.本地块的基坑周边渗出液的处置。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地块的基坑周边渗出液的处置,确保基坑周边渗出液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
注:A.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平面布置,地形,管线等相关内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政策性风险,因此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B.招标文件所附的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的环境调查报告和综合整治技术方案中的技术参数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在需处置的污染物中自行检测、分析、进行可行性实验并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整治技术处置方案,同时保证处置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及整个施工按规定工期完成及验收合格通过。
C.污染物是否达到危废,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方案及处置。投标人谨慎报价,中标后,招标人不调整相关的中标单价。
D.竣工验收过程:中标人清挖自检合格后,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并经发包人、监理等相关单位确认后方可回填净土(施工单位另提供清洁土的土壤检测报告),最终场地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场调验收合格(场调验收报告具体内容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满足建设用地环境质量标准二类筛选值。如中标人最终进行了本地块的基坑周边渗出液的处置,则场调验收报告内容还包括基坑周边渗出液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并且场调验收报告经发包人、监理等相关单位确认。上述各项工程完工后,中标人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该项验收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按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验收工作。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需先行提供给招标人工程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工程进场后在已完成工程量达到预付款总价后每15日历天支付一次工程款,招标人每15日历天审核完成工程量,并支付审核确定工程量的80%的价款(扣除预付款),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
7.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11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具体要求为:(1)合同签订后22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前期应具备的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处置工程的基础条件准备、施工处置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前现场准备及与本项目处置内容有关的环保、备案、批复等所有手续);
(2)合同签订后72个日历天内除完成(1)的内容,还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污染土壤的运输处置、基坑渗水(场地积水和渗滤液等)收集运输处置等所有相关工作;
(3)合同签订后115个日历天内除完成(1)、(2)的内容,还完成阶段性验收和土方回填等所有工作,并确保最终场地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场调验收及竣工验收通过。
注:A.本项目的合同工期内的处置不包括下游处置单位处置相关污染物的处置时间。
B.中标人清挖自检合格后,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并经发包人、监理等相关单位确认后方可回填净土(施工单位另提供清洁土的土壤检测报告)后,同时现场无关杂物均退场,现场以满足土地出让需求之日为总工期的截止日期。
C.如最终场地一次性通过场调验收及竣工验收,则场调验收及竣工验收的时间均不在总工期内。但在最终场地的场调验收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场地不能满足场调验收及竣工验收的条件,则中标单位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场调验收及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总工期截止日以最终场地的场调验收及竣工验收合格且现场无关杂物均退场,现场以满足土地出让需求之日为准。
D.另固废及污染土壤的协同处置需在后期跟踪审计结算前完成处置工作,并提供消纳凭证,以保证审计结算通过,并结算尾款。
E.本地块的基坑周边渗出液的处置如实施,则根据实际工程量报经投标人增加工期。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包括牵头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投标人需持有处置单位关于本项目的固废利用处置意向性接受函(处置量累计不少于75000m3)和异位水泥窑协同处置意向性接受函(处置量累计不少于28000m3)(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07日起,2021年05月12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时,每日下午14:30至17:30分。
2、地点:泰州市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牵头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牵头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牵头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牵头单位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牵头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牵头单位受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牵头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牵头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05月28日15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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