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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书院居配工程项目低压开关柜招标
观澜书院居配工程项目低压开关柜招标 正文内容
观澜书院居配工程项目低压开关柜招标
灌南县灌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澜书院居配工程
低压开关柜招标
标段编号:3207241808220101001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灌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澜书院居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18】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南县灌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灌南县灌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南县灌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澜书院居配工程低压开关柜采购 (货物)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低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AC400V,抽屉式,进线,2000A,65kA 面 20
2 低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AC400V,抽屉式,母联,2000A,65kA 面 10
3 低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AC400V,抽屉式,馈线,2000A,50kA,1×250A+4×400A 面 60
4 低压开关柜 低压电容柜,AC400V,固定式,130kvar 面 20
注: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 501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接受被国网、省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江苏齐天电建集团列入黑名单或不诚信企业投标。
2.2交货地点:灌南县英雄北路东侧,惠泽路北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398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
2.7产品保修期:3年。
2.8推荐品牌:
低压断路器:施耐德、ABB、西门子、GE、无锡博耳,江苏爱斯凯,上海精益(黑猫牌)
微机保护及多功能表:深圳中电,广州汉光,南京天溯,珠海优特
电容器:扬州沃之源 宁波高云电气 江苏正特电气,成都夏特电气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中要求同一档次或高于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品牌。投标人拟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开标现场需提供甲方同意书原件(需加盖甲方公章),现场将进行核验,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2019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6)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投标产品有有效认证证书(低压柜提供有效的CCC 认证)、检测记录、设计制造标准必须满足并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7)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95 号、连建发421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所投产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4.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7-2019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7授权代理人劳动合同
4.8授权委托人社保(需提供提供2020年10月-2021年3月连续缴纳社保凭证)
4.9投标人承诺书
4.10 低压柜提供有效的CCC 认证(证书带有CCC 标志)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4.1项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4.2—4.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5分
技术响应:15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1 投标报价
(6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6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2 技术响应
( 15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0-13)分 1、全部满足规范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 2 分,技术参数不满足一项扣0.5 分(0-2分)。
2、投标文件中计算项目的响应情况,计算依据、过程和结果无偏差 4 分,有一项偏差或错误扣 1 分(0-4 分)。
3、型式试验(0-7 分):
a.有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1-3 分)
b.型式试验项目齐全,试验项目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分,缺一项内容或一项主要参数低于投标文件的要求扣 1 分(1-4 分)。
此项内容请在技术参数表依次列出。
企业体系认证情况(0-2)分 具备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得2 分,少一项扣 1 分,没有得 0 分。
1.3 商务响应
(5分) 交付使用期
(0-5)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1-2天,得2分;提前3-4天,得3分;提前5天或以上得5分。
1.4 售后服务
(5分) 1、质保期为三年,每延长一年加 1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本地设售后服务公司、或承诺中标后和连云港市相关企业形成合作协议得3分。(外市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本市企业无需提供。)
1.5 安装及调试方案
( 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0-5 分):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1.6 业绩
( 5分) 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200万元类似业绩得 2.5 分,最多得5分。
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的不予计分,二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1.7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 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 年5月6日至2021 年5月 12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26日10时 00 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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