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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改造、

发布时间 :2021-05-0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海口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 正文内容

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改造、
海堤生态保育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CJEG2021161G 
招标人:北海南方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0482.94万元
1. 招标条件
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改造、海堤生态保育区项目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改造、海堤生态保育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海管规〔202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海南方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对长10.75km硬质海堤进行生态化改造,包括向海侧护面改造及绿化,堤顶硬化,背海侧护面改造及绿化,新增灌溉设施一批,以及修复所涉及岸段西竹海堤(K0+000至K7+853段)的破损部位及配套设施与重点区域内提前修复的红树林共同形成生态减灾防护带;同时拟在小海湾北面及东岸紧邻的“滨海生态保育与利用创新基地”内的废弃虾塘上开展半红树林生态修复、在小海湾内潮滩上开展真红树林植物生态修复、生态保育及对小海湾内及湾口东侧海堤护面进行生态化改造。
合同估算价: 概算总投资124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10482.9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00 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10 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施工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6月至 2022 年 8 月。
2.2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总平、景观、绿化、修复、给排水、电气等、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经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已办理诚信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已办理诚信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8日至 2021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原件备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 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6月 7 日 9 时 00 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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