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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零售金融用户分层预测服务(收入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0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宝山区招标

关 键 词:电子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零售金 正文内容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零售金融用户分层预测服务(收入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07_10479313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零售金融用户分层预测服务(收入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零售金融用户分层预测服务(收入类)项目,比选人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费用(含税,元)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1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零售金融用户分层预测服务(收入类)项目 3,12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22个月内 上海
2.2 比选范围:收入评级服务。
所需产品描述:收入评级服务,是以用户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为入参,利用用户在各个平台的信息标签,通过模型算法对用户的收入进行推断预估。供应商数据来源为各平台的消费情况、用户填写的收入信息、国家信息中心等平台数据。该数据用于打造额度模型,增加对高质量用户的额度提升服务。
2.3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1  资质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申请人参与申请。】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注册资金信息页的网页截图;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截图证明,如未提供,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2  数据合法性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 能证明上游数据源合法性的有效协议全文(除价格等敏感信息外不得有缺漏)。
2、 能证明上游数据源合法性的有效协议全文;如协议有禁止转售的约定,须提供数据来源方的授权或《申请人数据源合法性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互联网、金融、证券、第三方支付及通信等智能风控类服务项目等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
2、双方盖章、信息完整的采购订单;
3、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屏蔽敏感信息),附相应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并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
如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业绩的,评委不予认可。申请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封面、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申请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报告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申请人2018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2019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3.5  征信报告:申请人须提供最近半年内(2020年11月21日-2021年05月20日)的企业征信报告(须有征信机构盖章、出具日期在上述时间段,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附件1:征信报告信息提取列表》的内容要求)。出具征信报告的单位须完成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机构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3.6  参加产品测试承诺及保密承诺:申请人须承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要求参加产品测试,并签署保密协议。
3.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  在最近三年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8  与其他申请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比选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申请。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0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参选,并进行保密的数据测试工作,测试结果将应用于详细评分中。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2个时,比选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比选。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1年05月08日08时30分至 2021年05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05月 20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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