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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2#、3#、9#、12#楼)设计施工总承包(2#、3#、9#、12#楼)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九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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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2 正文内容

九江市彭泽县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2#、3#、9#、12#楼)设计施工总承包(2#、3#、9#、12#楼)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九江市彭泽县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2#、3#、9#、12#楼)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江西永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彭泽县新城区双峰大道与狄公路(塔桥路)交叉口的东侧。4、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5841.69平方米,约84亩,总建筑面积约6574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其中(2#、3#、9#、12#楼) 设计施工总承包,均为框架结构,2#、3#为9层,9#、12#为10层。建筑面积22612.32平方米。5、工程估算:本项目建设工程估算约3600万元。6、招标内容: (1)设计工作内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2#、3#、9#、12#楼)涉及的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土建安装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2)施工工作内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2#、3#、9#、12#楼)涉及的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土建安装工程的相关的工程施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8、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4、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14号),办理针对本项目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外省来赣设计单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外省施工单位须提供投标登记公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外省设计单位须提供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设计人员等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7、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九江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具体内容如下:(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其它投标材料原件一起递交;(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根据2019年7月26日赣建招【2019】10号文《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参与投标。以上其它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本工程不接受受到九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12、禁止在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行为。13、投标人在开标会当日必须持投标单位承诺书(附件一)和赣建招2号文要求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二)携带进入交易中心,否则将不能参加开标会,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单位承诺书和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自行下载(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一、附件二)。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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