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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东莞市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东莞市 正文内容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东莞市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09-2021-00258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1-00258
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东莞市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供应商进行东莞市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东莞市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东莞市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东莞市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函(详见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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