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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太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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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 正文内容

黄山市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山市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已由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黄发改行审〔2020〕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处,招标人为黄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处,投资方为黄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JAGC2021G067
2.3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2.4建设规模:约1.38亿
2.5计划工期:总工期320日历天(含施工图提交及完成图审35天)
2.5.1滨江中路(丰华菜市场—上塘路)90日历天
2.5.2北海路(西段)(前园北路—横江大桥)60日历天
2.5.3黄山西路(前园路—新安北路)40日历天
2.5.4新园东路(西段)(安东路—前园路)40日历天
2.5.5新园西路(前园南路—栗园路)60日历天
2.5.6仙人洞南路(黄山中路—滨江路)含道路工程130日历天
2.5.7荷花东路(阜上路—前园北路)30日历天
2.5.8荷花西路(前园北路—仙人洞北路)含道路工程80日历天
2.5.9东里巷(黄山路—长干西路)50日历天
2.5.10长亭巷(东里巷—跃进路)含道路工程60日历天
2.5.11柏树路(长干西路)(栗园路—卫校门口段)15日历天
2.5.12罗汉松路(上塘路—前园路)15日历天
2.5.13天都大道(雨水)(屯光转盘—滨江东路)100日历天
2.5.14花山路(黄口桥—定邦河—城建处西侧、月亮湾—水利枢纽上游)含道路工程150日历天
2.5.15徽州大道(迎宾路—佩琅桥)80日历天
2.5.16柏山路(徽州大道—高速收费站)30日历天
2.5.17云海路(徽州大道佩琅桥—广宇桥—玉屏府)60日历天
2.5.18佩琅东路(徽州大道—八一大道)含道路工程80日历天
2.5.19西海路(横江桥—屯婺转盘)60日历天
2.5.20迎宾大道(屯婺转盘—机场段原污水主管)10日历天
2.5.21横江西路(西海路—桃花岛区间路)40日历天
2.5.22黎新北路(昱阳路—横江路)含道路工程60日历天
2.5.23黄山职业技术学校外部污水管道(铁庙路交口—沿龙山路、河道至新建老屯五路)70日历天
2.5.24鬲山污水排放管道(市二院—万贯家园安置区)90日历天
2.5.25屯溪四中地块公共停车排水含道路工程30日历天
2.5.26新安北路(新安大桥—延安路—北海路)60日历天
2.5.27仁爱路(梦园邨及新安山庄附近暗涵)20日历天
2.5.28滨江西路(新风街—新安北路)含道路工程80日历天
2.5.29康乐一路(延安路—滨江西路)含道路工程1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后试验(试运行)和交付使用,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和保修期满移交,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03512767.18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类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总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或者承担过单项总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不含桥隧工程量)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传至电子标书内,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未反映规模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设计单位项目业绩评审的竣工验收证明由图审合格书或者业主证明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代替);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施工或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不含桥隧工程量)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开工令、竣工验收证明上传至电子标书内,工程竣工日期须在合同工期内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业绩的描述和合同工期如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需另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反应评审要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有专业名称的,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没有体现专业名称的,在提供职称证书的同时,提供拟派人员学历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作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第(5)项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家②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为两家,则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且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满足招标对应的设计要求(资质、人员、业绩)和施工(资质、人员、业绩)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报名、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⑤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3.6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日至2021 年 5 月 14 日17:30 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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