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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建设项 正文内容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洛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
二、采购编号:HNWXLY(2021)0506
三、采购预算金额:35.4万元
四、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定位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需在周边凿井,井深500米,暂定2眼,用于医院运营生活用水日700立方需求。
2、项目地址: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成果文件提供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通过,拿到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批复文件。
6、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进场至本期工程竣工验收止。
7、服务要求:符合水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监测规范、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和通过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性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8、采购范围: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9、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俯应商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俯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业绩。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俯应商公章。
6、供应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俯应商公章。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俯应商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俯应商公章。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3、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俯应商公章。
4、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14时30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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