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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大街、冰雪大路、丙十四路绿化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绿化工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大街、冰 正文内容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大街、冰雪大路、丙十四路绿化工程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08_381700182041907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大街、冰雪大路、丙十四路绿化工程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林业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大街、冰雪大路、丙十四路绿化工程
2.2项目编号:JLHYHX-2021067
2.3建设规模:本次项目总绿化面积约74936.2平方米,其中泉眼大街绿化面积为34617.2平方米,冰雪大路绿化面积为34639平方米,丙十四路绿化面积为568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大街、冰雪大路、丙十四路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全过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施工。
2.5合同估算价:4130.93万元(工程费3686.49万元,设计费121.2万元,基本预备费323.24万元)。
2.6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境内。
2.7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01日。
2.8(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园林或市政专业),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被授权人及全部主要人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近六个月)。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该证明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5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工程总承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该被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3.11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园林绿化企业不需要提供);
(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查询截图;
(4)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上述相关资料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2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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