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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山河船闸新建下游驳岸工程(二期)施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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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山河船闸新建下游驳岸工程(二期)施 正文内容

周山河船闸新建下游驳岸工程(二期)施工项目招标
周山河船闸新建下游驳岸工程(二期)施工项目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山河船闸新建下游驳岸工程(二期)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周山河船闸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周山河船闸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周山河船闸工程于2012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船闸设计标准为Ⅴ级,设计船型为300吨级,设计规模为160×18×3.5m(闸室长度×口门宽×槛上水深)。
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为:(1)下游引航道与引江河连接段(引江大道桥下及西侧)处南北侧新建驳岸,其中桥下段为无锚钢板桩结构驳岸,桥西侧为有锚钢板桩结构驳岸,南侧驳岸长75.9m,北侧驳岸长82.5m;
(2)下游引航道已有老驳岸进行维修加固,具体为南北两侧共722m长老驳岸压顶拆除重建;南侧老驳岸新建靠船墩,共12个,北侧老驳岸新建靠船墩,共2个;南北两侧老驳岸新建生态护坡、排水沟及人行道路;新建原一期工程位置5.0高程处人行道路,共53m。
项目总投资:656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1年。
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ZSHCZBA-SG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2016年4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企业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航道护岸工程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5)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7)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本项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较好地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航道护岸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含副职),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9)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10)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1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在系统中备案且在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中体现;
(14)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 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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